
卷三 基督内的生活
(徐文洲神父 讲授)
432问:为什么要尊重人的生命?
答:因为人的生命来自天主,从受孕到死亡都是神圣的,人的生命是天主活的肖像。人命关天,人的生命掌握在天主手中,只有天主才是人生命的主宰。天主颁布第五诫的禁令:“不可杀害无辜者和正义的人。”[1]故意杀害无辜者,严重地违反人的尊严和天主的神圣主权。此禁令有普遍的约束力,不论何时何地,无人例外。
433问:允许合法自卫吗?
答:合法自卫是保卫自己的生命和尊重自己或别人的生存权利而不得已选择的手段。圣多玛斯说:“如果一个人在自卫时,所用的手段超出必要的度量,他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如果他只用适当的手段保卫自己,那么他的行为是合法的。”[2]
[1] 出二十三7
[2] 《神学大全》11§9;6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