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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理讲授

2025教理年 教理讲授(第328-329问)

卷三  基督内的生活

(徐文洲神父 讲授)

328问:自由是什么?

答:是天主所赐的自决能力,它扎根于理性和意志,使人能行动或不行动,能做这事或做那事,使人的行为真正有人的特色。借着自由,人支配自己,做自己行为的主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天主赐人自由,目的是使人主动寻找天主,自由地依附天主,而抵达圆满的幸福。天主真正给人自由,因此人能自由地在善恶之间作出抉择。人越做善事,越是自由。选择罪恶是滥用自由,使人沦为罪恶的奴隶。救主基督使人因认识真理而重获自由,不再作罪恶的奴隶,而是自由地追求天主[1]

329问:自由与责任之间有什么关系?

答:自由使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责任的大小在于行为自愿的程度。一个行为的归咎和责任,可因无知、疏忽、暴力、恐惧、习惯、激情和其他心理或社会因素而减轻,甚至免除。然而所有直接有意的行为,人都必须完全负其责任

[1] 若八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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